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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医保政策速递
发布时间: 2015-03-26 09:12:58 点击率:1773 [返回]
2015年4月1日后新增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,在办理普通门诊选点时,必须在选定“小点”后,方能办理“大点”的选点手续;
在2015年4月1日前已选“大点”而未选“小点”的职工医保参保人,2015年4月1日后仍可在“大点”记账结算,但只能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(45%)结算,且在选定“小点”前不可变更“大点”。
待遇不同:
参保人到社区医院(俗称“小医院”,对应“小点”)门诊就医,广州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均同步提高到80%;若经小医院首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,再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(俗称“大医院”,对应“大点”)门诊就医,报销比例(55%)则比参保人直接去大医院门诊就诊(45%)增加10%。
如何选点:
普通门诊统筹选点须先选“小点”,再选“大点”。参保人员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(即“小点”)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;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后,可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其他医疗机构(即“大点”)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。
此外,对于“仅选大医院定点没得报销”等传言,市医保局今日(24日)澄清:无此规定。
在2015年4月1日前已选“大点”而未选“小点”的职工医保参保人,2015年4月1日后仍可在“大点”记账结算,但只能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(45%)结算,且在选定“小点”前不可变更“大点”。
待遇不同:
参保人到社区医院(俗称“小医院”,对应“小点”)门诊就医,广州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均同步提高到80%;若经小医院首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,再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(俗称“大医院”,对应“大点”)门诊就医,报销比例(55%)则比参保人直接去大医院门诊就诊(45%)增加10%。
如何选点:
普通门诊统筹选点须先选“小点”,再选“大点”。参保人员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(即“小点”)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;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后,可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其他医疗机构(即“大点”)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。
此外,对于“仅选大医院定点没得报销”等传言,市医保局今日(24日)澄清:无此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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